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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裘钖圭的研究,在上古时代,由于宗教上或习俗上的需要,地位较高的人也可以成为牺牲品,而且在商代焚人为牺牲以求雨的现象在卜辞中并不少见38。
虽然说汤自愿为牺牲以求雨,但陈梦家认为,由卜辞中可见,当时王者的地位已极为巩固,政治、武力、宗教、巫术的执掌都已为男性占有39。
除商汤之外,像伊尹的儿子伊陟为帝太戊说明祥桑一暮大拱的意义,而武丁相傅说为武丁解释雉鸟飞于鼎耳,这都是巫师一类人物的本事40。而《尚书·洪范》记载周武王十三年,武王访于箕子,箕子教他「彝伦攸叙」,其中便包括了「稽疑」,即卜筮之道,和「庶征」,即解释天象征兆,这些都是巫师的专长。在周原h31.2号用甲骨有一段说箕子的事:
唯衣鸡子来降,其执暨厥吏在,尔卜曰南宫辞其乍41?
这是说殷的箕子来举行降神的仪式,周王占卜如何加以接待。
在《左传》定公四年记载周公分封他的儿子伯禽于少皞的时侯,分给他的商遗民中有「祝、宗、卜、史。」其中有关祝和卜,已有学者做过详细的研究42。
三、周之巫师
既如上述商代之君王本身即为巫者之一份子,甚且是大巫,然而除了王者之外,仍有许多的巫师,其文化传承沿续到了周代,而且为了分工而其职掌也有分化的情形。也就是说巫师的祭司化。
《仪礼·士丧礼》:
商祝袭祭服褖衣次43。
夏祝鬻余饭44。
郑玄谓夏祝、商祝,其实都是周祝,因为有的祝习夏礼因此谓之夏祝,有的习商礼谓之商祝。
在《周礼·春官宗伯》中也记载了祝的职能:
大祝掌六祝之辞,以事鬼神示,祈福祥,求永贞。一曰顺祝,二曰年祝,三曰吉祝,四曰化祝,五曰瑞祝,六曰祝。掌六祈,以同鬼神示,一曰类,二曰造,三曰禬,四曰禜,五曰攻,六曰说45。
孙诒让案语引用《大戴礼记·千乘》来说明:「日历巫祝,执伎以守官,俟命而作,祈王年,祷民命,及畜榖蜚征庶虞草」,可见在他的见解中巫和祝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其中类和造等六名都是祭名,为六种不同的祭祀。
凡是国家祭祀典礼的执行过程,也是由大祝来执行,《周礼·春官宗伯》:
凡大禋祀、肆享、祭示,则执明水火而号祝。隋衅、逆牲、逆尸、令钟鼓,右亦如之。来瞽、令皋舞,相尸礼;既祭,令彻。大丧,始崩,以肆鬯弥尸,相饭,赞殓,彻奠;言甸人读祷,付、练、祥、掌国事。国有大故,天灾,弥祀社稷,祷祠。大师,宜于社,造于祖,设军礼,类上帝。国将有事于四望,及军归献于社,则前祝46。
我们看到祝主持了许多的大祭典,像王室的丧礼,六祈、六祝的仪式祷辞。而这些活动都是要通过对鬼神的祭祀、祷告来祈福、祈年、化灾和远疾。在周代巫祝的功能是相通,如《礼记·檀弓下》:「君临臣丧,以巫祝桃、茢、埶戈,恶之也,所以异于生也。」47《左传》中有些巫术的仪式,也是由祝来实施,例如《左传·定公四年》「君以军行,祓社衅鼓,祝奉以从,于是乎出境48。」都可以看到两者的共通性。
在《周礼·春官宗伯》也设立有卜师、卜人、龟人、占梦、司巫、男巫无数、女巫无数、神士等,都是官方专业的巫师,在巫师和祭司逐渐的分化中,这些人在周礼的制度中,保持较浓厚的传统巫师的性格,但是地位较低49。
在《尚书·金縢》中我们可以看到史祝的职能,而且也看到了周公本身在祭典中的主导地位;商汤自为巫而为牺牲求雨的场面,仿佛类似而稍异而已。
既克商二年,王有疾,弗豫。二公曰:「我其为王穆卜。」周公曰:「未可以戚我先王。」公乃自以为功,为三坛同墠。为坛于南方,北面、周公立焉;植璧秉珪,乃告太王、王季、文王。史乃册祝曰:「惟尔元孙某,遘厉虐疾;若尔三王,是有丕子之责于天,以旦代某之身。予仁若考,能多材多艺,能事鬼神;乃元孙不若旦多材多艺,不能事鬼神。乃命于帝庭,敷佑四方,用能定尔子孙于下地;四方之民罔不祗畏。呜呼!无坠天之降宝命,我先王亦永有依归。今我即命于元龟,尔之许我,我其以璧与珪,归俟尔命;尔不许我,我乃屏璧与珪50。
从这段记载可见1.周公自认为自己能事鬼神且多材多艺。2.为了救兄长成王之疾,愿意把自己当作牺牲品来贡献生命,代兄一死。3.周公的旨意并未自己祷告,却是史官把册文写好,代为说祷告辞。4.祷告的对象不是天帝而是祖神。5.威胁祖神若不从其所请,则璧和珪就收回不献,若从其所请才愿意献上璧和珪。6.武王不能事鬼神,但是他有天命,敷佑四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