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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只给自己十五分钟的时间,弯着腰,以免被窗外的人看见。他依次搜索了书桌的抽屉、五斗柜、壁橱和所有可能放钱的地方。
在安静的屋子里,他的神经在尖叫,他用全身的意志来控制自己。有一次,一辆汽车在外面慢下来,他吓呆了,一动也动不了,接着,他咽下那种恐惧,继续搜索。
他在书桌抽屉里找到两百九十美元,在女人的珠宝盒找到三十元,在衣橱的一个钱包里找到五元。
他回到自己的车中,那辆车的牌照故意喷上了泥浆,他开门,开走了。
回到家,他喝了杯酒,坐在厨房桌旁,盯着那些钱。真的,钱并不多,但他却觉得非常兴奋,这是一种久违了的感觉,他成功了,他知道,他已经找到了最适合他的职业。
此后几个月内,他干得非常成功,他避免形成一个固定的模式,间歇时间长短不一,平均一星期偷两次。他越做越熟练。因为他在警方没有犯罪记录,他决定采取更安全有效的方法,他扔掉了买来的铁撬和其他比较重的工具,连那只做面罩的袜子也扔了,只携带胶布、玻璃刀和收音机,这样,如果出现紧急情况,这些东西比较容易处理,也不容易引起怀疑。
在他进行偷窃的前六个月里,他实际上每个星期还去领失业救济金。他有一种说不出的满足感,在他向州政府领钱的同时,由于夜间的冒险工作,他逐渐富起来。
他突然意识到,他需要一些说得清楚的经济来源。他略加思索,就想出了一个好办法。
他开了一个店,做收购旧货和古董的生意。他可以高价销售偷来的赃物,他完全不用依靠别人来销赃,自己就行了。
一连好几年,他非常成功。他的小店的利润非常可观。他觉得,自己的偷窃技术炉火纯青,已经升华成一种艺术了。行动前,他仔细分析每一个细节,把危险降低到最低点,然后,他便迅速地行动,像幽灵般来去无踪。
有时候,晚上干完活后,他独自躺在床上,总是想,如果他妻子还活着的话,她会怎么想呢?他相信,她会原谅自己的。她可能会发现他的所作所为,然后装作不知道,但是,米切尔相信,她永远不会理解他为什么要干这种行当。
后来,他的运气不那么好了。
一天晚上,当米切尔在城边一栋房子里做案时他从收音机里听到有人通知巡逻车,说麦克大街333号有小偷。他正好就在麦克大街333号的卧室里。他立刻停止行动。
这不是他首次碰响防盗器,他知道该怎么办。除非被叫的巡逻车刚好在周围,否则,他有足够的时间出去,穿过下一条街,若无其事地走到他的停车处,他甚至可以开着车经过麦克大街333号,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事,就像一个好奇的开车者一样。
只是这天晚上他运气不好,他走近他的汽车时,看到汽车有些倾斜,左边的后轮漏气了!他庆幸自己没有偷任何东西,而且明智地扔掉了玻璃刀,同时将手套塞进树丛里。他打开行李厢,开始迅速而有条不紊地换轮胎。
他刚换好轮胎,巡逻车就停到他的身后。
“你们来晚了,”米切尔对下车的两位警察开玩笑说,“我刚换好轮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