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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玉竹居,东方的天幕已经开始泛白。
跑到床前,林忆蓝不敢耽误片刻,拉出小莫的手臂仔细查看。
在手肘的下方,一道淡紫『色』的痕迹清晰可见,一路蔓延到手指尖,但都是若隐若现的,而在另一只手上却没有相同的痕迹。
目光移到上次小莫替人换下但还没来得及收拾的夜行衣上,她的猜想果然没有错,那个女魔头就是上次在天牢中看过的刺客。
那日牢头是这么说的:
三夕散乃魔教第一毒,碰之者皆于三日之内毙命,一日头昏乏力,手不能握脚不能行,重者昏『迷』,二日呕血发狂,承万蛇撕心之苦、烈火灼身之痛,目不能视耳不能闻,三日无痛无痒,身体却开始腐烂,夕阳一尽,心肝碎裂而亡。
而自己迟迟没有怀疑,是因为小莫一直停留在第一日的症状,这只能说是老天开眼,那日自己无心封了小莫的曲泽『穴』,没想到阴差阳错地阻遏了毒素的扩散,救了她一命,不过倒害自己兜了一个大圈子,浪费了不少时间。现在的当务之急是尽快找到解『药』,看另一只手臂的状况,小莫随时都有可能进入第二日的状况,那种痛苦是人能承受的吗?!
该死的女魔头,先是夺她的爱衣,后又留下一堆烂摊子,现在连小莫都被毒倒了!她们之间的梁子结定了!
怒气冲冲地起身准备出门,她就是把整个京城翻过来也定要揪出那魔头!
刚想跨出门槛,突然想起了什么,林忆蓝又折了回来,在梳妆台上掏了半天,往腰间塞了几包『药』粉,又取了两根银针小心的收好。这场景混球已经见怪不怪了,趴在小莫身边甩了甩尾巴,替她赶走到处飞的虫子,却被林忆蓝一把拎起往外走去。
混球大惊,拼命挣扎,它不要去!此去多番凶险,敌人狡猾凶残,动不动就银剑『乱』舞暗器『乱』扔,很大的可能就是有去无回!它只是一只狐狸好吗?不要这么刺激它的心脏啊!
“挣扎也没用,你一定要去,我还要靠你去闻那人的气味呢!”林忆蓝笑得一脸得意,幸好她当初决定养狐狸而不是狗,要知道狐狸的嗅觉可是相当灵敏的,当然,如果它真的是冰狐的话,那就无敌了!
混蛋!『奸』诈的人类!居然把它当狗用!混球恶狠狠地倒挂在林忆蓝的手上瞪着她,不过这女人的脸皮堪比铜墙,一脸悠闲地接受它目光的洗礼……算了,不瞪了,到最后亏的还是自己,大不了找到那个恐怖的女人后自个儿先走一步,反正自己主人的恐怖程度也没差多少。
“你要是敢先溜,我就毒死你!”
“嗷嗷!”白『色』爪子凌空『乱』舞。
“到了。”轻轻松松地出了王府,居然没一个护卫拦着,大概都被影云叫去“整风”了。林忆蓝不顾混球的抗议,把它往地上一放就让它辨别气味去了,她就不信那女魔头敢在大街上『乱』飞,受了重伤还这么招摇的话,她也不用在城内找了,到荒郊野外找到个新堆的土包就是了……但前提是要有人肯葬那魔头!
混球一脸不情愿地原地绕了一绕,分辨出萧清影的气味之后才开始往前走。
首先,进的是一家当铺,这在林忆蓝的意料之中,当然,也在情理之中。
然后,是一家布庄,这也不稀奇,有钱了总要买衣服,女人的天『性』。
再然后就是客栈,很正常,总要有吃住的地方……等等!那她是打算在京城留几天?为什么?她为什么会出现在王府,像是在被仇家追杀却还敢留在固定的地方……
但接下去到的地方就有点让林忆蓝抓狂了,一个破旧的擂台,戏院的屋顶,赌坊,牛棚……
“混球!你认真点!不会弄错了吧?!”林忆蓝心有余悸地后退了几步,转头对不愿上前半步的混球问道,为什么连粪坑她都来过?就算是解手,问题是这里四周都没有遮挡,明显是农民存放“肥料”用的,江湖儿女再怎么不拘小节,一个女孩子也不可能……
“嗷嗷!”混球怒了,它不嫌肮脏地到了这污秽的地方,又能在诸多不同物种的恶臭中辨别出那魔头的气味,主人非但不夸它英勇睿智,反而怀疑它的嗅觉!气死它了!
经过这诸多的闹腾,最后,一人一狐从邻郊终于来到了一条比较正常的大街上,混球仔细地辨别,带着林忆蓝来到一家酒楼前。
虽然与先前见过的那家京城最大的酒楼没法比,但还是不错的。
“快跑啊!打架了!”
“别看了,快走!刀剑不长眼啊!”
正当林忆蓝抱起混球打算进去打听打听时,酒楼中的客人却突然慌里慌张地往外逃难,紧接着里面传来噼里啪啦砸碗筷落地和翻桌子的声音,还有老板痛心疾首的劝架声:“两位别打了!哎哟,我的桌子啊!啊!别砸我的柜子……呜……我这是造了什么孽啊,怎么就摊上你们两尊大佛啊……啊!别打我!我这就走……这就走……啊呀!我的天花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