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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很苗条,身材颀长,穿着合身的白色亚麻质地的衣服,颈上围了一条黑底白圆点围巾。头发是像童话里的公主那样的浅金色,头上戴了顶小帽,金发兜在帽中,如小鸟栖于巢中。眼睛是罕见的矢车菊那种蓝色,长睫毛的颜色浅得简直有些过了。她走向过道对面的桌子,除下白色长手套,老侍者为她挪开桌子,永远不会有一个侍者像那样为我挪开桌子。她坐下,把手套放进手提袋,朝侍者报以感谢的微笑,那微笑如此温柔、纯洁和精致,几乎让他挪不动脚。她对他低声说了句什么,他哈着腰飞快地离开了。这家伙生活里还很有奔头哪。
我注视着她。她发现了,就把视线抬高了那么一点儿,我于是就不在她视野里了。不过无论在不在她的视野里,我都大气不敢出。
金发的女人世上有不少,现在金发几乎已经变成了一个滑稽字眼。每种金发女人各有特色,除了那些皮肤像漂白了的祖鲁族(5)、性格温顺得如脚下被践踏的人行道、头发如真金般闪亮的女人。有一种小巧玲珑的,唧唧喳喳,咯咯嘎嘎。有一种雕塑般丰腴硕大的,用冰蓝的眸光拦住你。有一种仰视着你,香喷喷亮闪闪,吊在你手臂上,可等你把她带回家,她总是非常非常疲倦。她摆出那种无助的姿态,还他妈的头疼,你真恨不能揍她一顿,但你还是庆幸及早发现了头疼这个问题,还没在她身上投入太多的金钱、时间和希望。因为头疼总在那里,是一件用不坏的武器,像刺客的轻剑或琉克勒齐亚(6)的毒药一样致命。
有一种金发女人,温柔,乖巧,嗜酒;只要是貂皮,不管什么式样她都爱穿;只要有星光露台和香槟,不管哪里她都愿意去。还有一种可爱的小美人,假小子一个,自己付账单,很阳光,有常识,精通柔道,能够一边给卡车司机来个过肩摔,一边一行不漏地读《星期六评论》。还有另一种,发色非常非常淡,患有某种不致命但也治不好的贫血症。她无精打采,色如鬼魅,说起话来气若游丝。你不能碰她一根手指头。其一,你根本不想;其二,她正在阅读《荒原》或用古意大利语写的但丁作品,不然就是卡夫卡或克尔凯郭尔,又或者是在研究普罗旺斯文。她酷爱音乐,纽约爱乐乐团演出欣德米特(7),她能够告诉你六把低音提琴里哪一把晚了四分之一拍。我听说托斯卡尼尼(8)有这功力。世上也就他们这对了。最后还有一种美轮美奂的展品,嫁过三个相继归天的大骗子,然后又攀上几位百万富翁,一位一百万,最后在安提布岬(9)谋得一座浅色玫瑰别墅,一辆配有司机和副手的阿尔法-罗密欧豪华车,一群老朽的贵族朋友。对于这群人,她报以心不在焉的亲切,就像老公爵跟他的管家道晚安。
对面的这位梦中人儿不属于上述任何一种,甚至压根儿不属于那个世界。她无法归类,好似山泉一样悠远清明,水色一样难以描摹。我正看得出神,一个声音在身旁响起:“我来得太迟了,向你道歉。全得怪这个。我是霍华德·斯潘塞。你是菲利普·马洛,没错吧。”
我扭头看着他。一个发福的中年人,穿得很随意,但胡子刮得挺干净,薄薄一层头发仔细地朝后梳得光溜溜的,覆盖着两耳间的大脑袋。他戴着无边眼镜,穿着抢眼的双排扣背心,这种衣服在加州几乎看不见,除非碰上个来访的波士顿人。他拍了拍一只破旧的公文包,显然这便是他所谓的“这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