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章:坑深338米,离火?离散?
- 下一章:坑深340米,没良心的
让阅读成为一种享受!若被转/码,可退出转/码继续阅读.
如今,乌云已盖顶,时机也已经到了。 乌日根部为了维系生计,对民众的烧杀抢夺,已经触及了这场战争最后的底盘。 失民心者,必失天下。 萧乾等的是这一天,要的也是这一天的名正言顺。 得天之令,诛恶世之徒,天经地义! 这一次对哈拉和林的攻击,将成为史之绝唱。 墨九记得很清楚,“史之绝唱”这四个字,是前几天收到萧乾的信函时,他在信里提到的。 两个人相知相怜,萧乾了解她为他的担忧,说尽了战争必胜的百分百,可墨九却从他的信里读出了大决战的意味——萧六郎要孤注一掷,做最后一搏了。 所以,兴隆山这一批武器与物资也就尤为重要。 墨九将所有情报与面临的事情综合了一下,思考片刻,对乔占平点了点头。 “乔工辛苦了!这一次,我会亲自押送军火,前往漠北。” 冷不丁听她这样说,乔占平吓了一跳。 三年了!三年来墨九从来都没有提过要去找萧乾,甚至好多人都以为,她从来不在意这个事。 这一次,她怎么突然会这么快就下了决定? 乔占平小声道:“钜子,战事瞬息万变,沿途也多有风险——” “无妨!”墨九抬手阻止他继续说下去,冷静地一笑,“我带着一车车威力极大的火器,我有边发火铳在手,我还怕人家来抢劫?笑话!哪个不怕死的,尽管来就是了!” 这样铿锵有力的话,乔占平无言以对。 墨九向来迷之自信,对任何事情一旦决定了,就再无劝说的余地。 “唉!要是左执事在,就好了。”说话间,乔占平对墨妄的事儿,还是唏嘘不已,“钜子到底一介女流,出门在外,多有不便。”想了想,他又建议,“若不然,这次让尚雅陪你同行?” 墨九笑了调侃,“我带走了她,你舍得?” 说到尚雅,乔占平脸上有微笑之色,“不碍事,我们老夫老妻了。况且,她在兴隆山一呆五年。也应当出去走动走动了。” “是啊,再不走动,她都快成大胖子了。哈哈。” 墨九大笑着,突然又收敛了神色,目光越过乔占平望向了不知名的某处。 “我也应当出去走动走动了,要不然,就看不到他在战争中的风采了。” …… …… 墨九的决定当即引来了轩然大波。 从织娘到曹元,每一个人都不支持她的决定。 然而,每一个人的劝说都打了水漂,最终也都被她无情地打压了下去。 不管过去多少年,墨九就是墨九。 她是响当当的九爷,墨家的当家人,她从来说一不二。 从前还有墨妄可以掣肘得了她,偶尔还能说服于她。 现在墨妄还躺在床上像一个活死人,再也没有人管得了她了。 …… 五月初三是小丫头的生辰,那几天天上的艳阳火辣辣的,恨不得把这片大地烤干。可到了五月初五,天际就开始雷声不绝,连绵数日的倾盆大雨,终于润泽了久旱的大地。 夏季的天,变幻莫测。但墨九的行程定好了,却再无改变。 准备运抵漠北的武器、粮食、衣物等都已装箱完毕,只等明日启程了。 墨九将小丫头交给奶娘看管着,自己换了一身干净的衣裳,领着玫儿去了墨妄的院子。 几年如一日,她从来没有间断过对墨妄的伺候,明日即将远行,她也要把墨妄的事情安排好。 另外,她得亲自来向他辞行。 “师兄!”站在床边,想着远去的漠北,墨九目光微微润湿,停留了许久,才慢慢坐了下来,“我这一走,也不知几时能回到兴隆山。旁事我都放心,唯独你和小丫头,我……还是有些,有些放心不下。” 一个是小孩,一个是植物人。 他们两个都是无法自主生命的人。 却偏偏是她很重要很重要的人。 “可我不得不去。这一次如果有什么闪失,我怕……怕再等三年。” 对哈拉和林的总攻,如果有了兴隆山最新研究出来的新式火器助阵,那结果肯定事半苏倍。 而且,她再一次迷之自信地相信。 有她墨九在,哈拉和林必破! “我等怕了,师兄。我知道你是理解我的。我受够了等待的滋味儿。”她慢慢弓下身子,抚顺墨妄的衣领,微微一笑,“这些年我一直在等,等他结束战争回来,也在等你,等你给我一个奇迹,等你活生生地站在我的面前,对我说,小九,有我在,你什么事都不用管了。” “有时候我想着想着,都入魔了,做梦都希望有这样一天。” 面色稍稍有些灰暗,她沉吟片刻,复又笑了,“你没有醒,但我也没有灰心,三年等不来,还有五年,八年,十年。我相信,总有一天,你一定会醒过来的。” 她的笑声中,有淡淡的哀伤。 她的目光,一直流连在墨妄的脸上。 幽幽的灯火下,她看着墨妄的脸……慢慢咬往了下唇。 岁月催人老。 躺在床上的墨妄,由于营养跟不上,老得比正常人更快。 他的皮肤褶皱了,再不是那个哪怕穿着素袍,也是眼中有山水,脸上有桃花的俊俏儿郎。 “师兄——”墨九把头慢慢低下,脸搁在了墨妄的手臂上,感觉到那手臂上的瘦骨嶙峋,几滴泪水慢慢就滚落下来,落在墨妄的手臂上,透过薄薄的衫子,浸入了他的肌肤。 伴着她眼泪的,是她至痛至伤的低声喃喃。 “我曾经对老天起过誓,若能换你醒过来,我墨九自愿减寿十年。” “不,二十年亦可。” “但老天……为何就是不肯应我?” 一句又一句,她低低说着,如泣如诉。 没有人回答她,房间里除了墨妄只有她自己,就连玫儿都守在外面。 墨九独自趴了一会,慢慢抬起头来,歉疚地看着墨妄,“我得走了。临行前夜,还有些行李要收拾,还要安抚一下小丫头。明晨我就不来看你了,你一定要好好的,等着我回来。懂吗?” 墨妄无声的躺着。 只有风吹过帐子,有徐徐的摆动。 墨妄再次静站片刻,终于闭了闭眼,慢慢转身往房门走。 这一次,她没有回头。 她怕,一回头,就会失去北上的勇气。 于是她也没有看见,当她离开床榻那一瞬,墨妄微微颤动的手指—— …… …… 夏季的夜晚,路边的草地上,萤火虫发出烁烁的亮光。 一朵一朵,像天上密布的星星,在漠南通往漠北的路上,照亮着墨九一行昼夜兼程赶路的旅人。 这一次墨九押送物资装备前往漠北,除了事先派人快马加鞭通知萧乾接应之外,自己还带了大约五千精锐弟子,从金州经庆阳府,从银川,再从漠南辗转漠北。这一路,可谓千里迢迢,大约她真是受神眷顾的姑娘,这一路上风平浪静,连一向鼻子灵活的旺财都没有发现半点异样。 同来的除了旺财,还有他的小媳妇狼儿。 有一狼一狗在身边,不仅多了警戒,也为他们枯燥的行程增加了不少的乐趣。 狼儿是一条不知自己是狼的狼,它会摇尾巴,为讨主人欢心,也十分调皮。她会撒开脚丫头大草丛里捕捉萤火虫,乐得一会打滚儿,一会儿又回去亲热旺财。可旺财兄目前好没有洞房过,也不像个妻奴,他总是很认真地跟在墨九的马后,认真地警惕着四周。 大概这就是狗和狼的区别。 狗永远忠于主人。 狼么……权且当她还童心未泯吧。 “汪汪汪——” 这时,旺财突然一顿,向着未知的夜空叫唤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