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章:(七)、命运多劫——清仁宗嘉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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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上奏,主张海运漕粮。道光帝同意试行,并于上海设立海运总局,由江苏派遣官员管理,在天津设立分局,由朝廷派遣官员验收。海运计划确定以后,陶澍再次亲赴上海督办。道光六年二月初一日,第一批海运船只,装载漕米一百二十三万三千余石扬帆出海了。海船自吴淞口出驶,东向大洋至佘山,北向铁槎山,历成山,西转芝罘岛,稍北抵天津,总计水程四千余里。道光帝派遣朝廷重臣赴津验米,米色滢洁,且时间缩短,运费低廉。此后,继续由海路运送漕粮。至六月初,江南漕米全部运完。道光帝实行海运漕粮,当时不失为明智之举,但后来,由于各种保守势力的反对,他并没有能坚持实行下去。 清代盐法,大率因明制,各省行盐循用纲法,招商认窝(产盐地),领引办课,引从部发,遂使盐业之利尽归盐商。各盐商层层盘剥,兼之各省官绅皆视盐务为利薮,或藉口办公巧为侵蚀,私取规费。积习成弊,积弊成例,致使私盐充斥,官引滞销,国与民交受其困。道光时,盐业困顿凋蔽,愈益严重,而当时两淮之盐,销区最广,商疲课绌,积弊亦最深。道光十年,两江总督陶澍以淮盐疲蔽已极,屡陈积弊情形,并请删减浮费,停缓摊补。不久,道光帝批准实施了革新盐政的措施,将两淮盐政裁撤,其盐务改归两江总督管理,以一事权。进而在道光十三年,推广实行票盐制。 所谓票盐制,即于场区适中地点,设局收税。无论什么人,只要照章缴纳税课,即可领票运盐,在限定的地域范围及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贩卖。票盐制革除了专商专岸之弊,改变了过去盐商垄断盐利的局面,国家则可收化私为官之益。由于票盐制手续简单,官吏无由侵扰,成本减轻,商人因而争相经营。票盐法于道光十二年首先在准北地区三十一个州县实行,效果十分显著,不到四个月,清运三十余万引(一引为四百斤)场盐运销一空。票盐制广为推行后,私盐不禁自绝,官盐畅销无阻,盐课成为国家财政一大收入。由于票盐法行之有效,时论皆以改引行票为救弊良策。 票盐法行之有效,实为利国利民之举,但此举受到和过去行盐之法利害相关的各种势力的反对,导致道光帝推行票盐法阻力重重,最后不得不使盐政的改革半途而废。 道光六年,他曾以畿辅重地,有碍地脉风水为由,禁止商人于宛平等五州县开采银矿。道光二十四年(1844),他对开矿有了些新认识,在一道上谕中明确地指出:“自古足国之道,首在足民,未有民足而国不足者,天地自然之利,原以供万民之用。” 道光二十八年,他又在另一道上谕中称:“开矿之举,以天地自然之利,还之天下,仍是藏富于民。“足国之道,首在足民”,“藏富于民”,这种观点的提出,表明道光帝在治国之道上的一种真知灼见。道光帝同时以实际措施鼓励开矿。他对藉口办矿“累民扰民”,“人众易聚难散”而反对开放矿禁的官员进行劝导,告诫他们不能“因噎废食”。他严饬地方官员不得“畏难苟安,托词观望,游移不办”。他又根据过去官办矿政,“官吏因缘为奸,久之而国与民俱受其累”的弊病,提出“官为经理,不如任民自为开采”。由此可见,道光帝对开矿一事,提倡颇力,措施亦得当,这对当时矿政建设大有裨益,百姓生活亦称方便。 2)、矫正奢靡风尚 为了挽救清朝统治危机,道光帝在即位之后,力图遏止奢靡之风,使整个社会能黜华崇实。 他一即位,便颁发声色货利论,力图说明声色“常人惑之害及一身,人君惑之害及天下”的严重危害,表示要谨遵嘉庆帝不迩声色之谕,力崇节俭,返朴还淳,告诫皇室子孙身体力行,概从朴实,勿尚虚文,竭力倡导在皇族、满族贵族中恢复满洲淳朴旧俗。 3)、整顿吏治 道光帝即位后,深知吏治腐败所带来的严重后果,感到有必要加以整饬。道光二年(1822),他下达谕旨:“嗣后现任官员不准加捐职衔,著为例。”这表明道光帝起初是打算废除捐纳弊政的。然而,后来由于国势的衰弱,尤其是国家财政的匮乏,他又无法摆脱财政困境,不得不仍旧求助于捐纳制度。自道光七年始,捐例大开,二十二年后,各省遍开捐例。至末年,两粤用兵,军需浩繁,于是,各省又遍设捐局,绅民凡纳银者,本人皆可补官铨选,而国家也得到一点财政补贴。从此捐纳泛滥成灾。道光帝虽迫于财源紧张大开捐例,但他对通过捐纳取得官职的人,内心深为厌恶,对其戒备尤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