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章:前 言
- 下一章:2、从开疆拓土到割地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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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嘉靖二十七年(1548),明军在收复被倭寇及葡萄牙人侵占的双屿(今浙江鄞县东南)战斗中,俘获了一些善于制造铁炮的日本人及铁炮。由马宪、李槐等人,学习了制造火绳枪的方法,并在其基础上,加以研究改进。于大明嘉靖三十七年(1558)造出了“比西番尤为精绝”的中国第一批火绳枪,而且手笔极大,一上来就是一万挺,由此可见,当时明朝政府对军队装备火器的重视程度。 中国在仿制成功鸟铳后,还不断有所改进。万历二十六年(1598),赵士桢在《神器谱》中,介绍了掣电铳、迅雷铳、鸟嘴铳、鲁迷铳、鹰扬铳、翼虎铳等十多种各具特色的单兵用枪。其中掣电铳的龙头式枪机安于枪托上,扣动扳机,龙头落于药池,点火完毕,龙头自行弹起,并在枪尾安有防身钢刃;迅雷铳有5管,可轮流发射,提高了射速。崇祯八年(1635),毕懋康在《军器图说》中介绍了自生火铳,改鸟铳的火绳点火为燧石发火,克服了火绳怕风雨的缺点,是中国鸟铳发火装置的重大改进。但上述火器,均未见大批生产和装备军队。 佛朗机铳作为一种火炮,比较轻便,适于在运动中使用;但口径较小,威力不大。万历年间,后金军与明军在中国东北的战争日益激烈,多为攻守城战,佛朗机铳威力不足的弱点暴露出来。明政府为寻求威力更大的火炮,命大学士徐光启购买和仿制欧洲新式大口径火炮,当时称为“红夷炮”。 据《明史·兵志》记载,红夷炮长2丈余(约合6米),重者至3000斤(约合1800千克),“能洞裂石城,震数十里”。现存实物,炮身长多为2~3米,口径多为100毫米以上,比佛朗机铳口径大、管壁厚、炮身长,成为当时威力最大的火炮。 明军配备红夷炮后,在同后金军的作战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天启六年(1626),明将袁崇焕守宁远(今辽宁兴城),多次以红夷炮击退后金军的进攻,取得了守城战的胜利。崇祯十二年至十五年(1639~1642),明军与清军在松山(今辽宁锦州南)、锦州之战中,双方用巨炮对轰,展开激烈炮战。与此同时,李自成率领的农民起义军也已装备大型火炮,如进攻开封时,除用大量火药轰塌城墙外,也用火炮轰击城垣,掩护士兵攻取坚城。 从元朝到明朝,在枪、炮获得重要发展的同时,其他种类的火器也有不同程度的进步,这些丰硕成果在明朝后期的《兵录》、《武备志》等兵书中得到了充分反映。仅《武备志》就记载了火药、火炮、火铳、火箭、火牌、喷筒、火□、火兽、火器战车、水战火器、地雷等类火器共200多种,并绘有大量附图。 在火药配制方面,明代后期除吸收外来火药配方的特点而制成更适合新式枪炮用的发射药外,还配制了各种专用的火药,如引药、炸药、信号药、发烟药、致毒药等,丰富了宋元以来的火药品种。 在喷筒和抛射火器方面,提高了燃烧、致毒、发烟、遮障等作战功能。利用火药反冲力推进的火箭技术,得到广泛应用,有单级火箭、二级火箭、多发齐射火箭、有翼火箭等。 在爆炸性火器方面,有炸弹类、地雷类、水雷类共十几种,一般用于投掷、事先埋设或沉放于水陆通衢,其引爆方式除直接点火外,已发展为拉发、绊发、触发或机械式钢轮发火。这些火器都以各自的特点,在作战中同枪炮一起发挥杀伤和破坏作用。 直到明朝灭亡前,明朝的军事机构也在不遗余力地开发品种颇多、形式复杂的管形火器(火枪、火炮)。如崇祯八年(1635),南京户部右侍郎毕懋康着的《军器图说》中,记载有“自生火铳”,就是一种燧发枪,这是中国有文字记载的最早的燧发枪;京军三大营的标准装备——线膛枪(直线膛),葡萄牙人于1637年向明政府进献了线膛枪,神机营火器专家用后称赞该枪射程远,精度高,装填方便,上表请示大量仿制并装备京军三大营;吴三桂作大明山海关守将时,曾制作过大口径铁芯铜炮,集铁坚、铜韧于一身,提高了大炮的使用性能,这可以说是当时不小的创举,这炮至今有一门陈放在沈阳的辽宁省博物馆。 说明几十年间明朝火器技术发展之快,但可惜国家将亡,没有批量装备。另外喷射火器(古代火箭)制造也相当精良,样式、品种达几十种之多;爆炸性火器也相当发达,具体有两大类:一类就是地雷,品种繁多,有石头雷、陶瓷雷、生铁雷等数十种;另一类就是水雷,有水底雷、水底龙王炮和混江龙等兵器。根据大量的史实证明,中国是世界上最先发明和使用“两雷”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