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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干吗要谈论我呢?通常,你一拿出那个笔记本,人们就会开始讲他们的人生经历么?”
“有时候会。”
“你不喝茶吗?没关系。我都不知道我干吗要喝这种垃圾。要是我老爸叫了一杯茶,上来的却是这玩意儿,肯定会气出心脏病的。”
“你的家人还在哈克尼吗?”
“我也不知道,没去了解。”索梅说,“我们很少交流。我实践的,就是我宣扬的,瞧见了么?”
“你觉得卢拉为什么改名?”
“因为她恨死她那个该死的家庭了。和我一样。她不想再跟他们有半点关系。”
“那她为什么选择跟她舅舅托尼一样的姓。”
“那个舅舅不出名。而那是个好姓。如果她变成卢拉·布里斯托,迪比就不能写《LL[1],你是我的》了,不是么?”
[1] 卢拉·兰德里英文名缩写。
“查尔斯街离‘肯蒂格恩花园’不太远,是吗?”
“走路的话二十分钟吧。布谷说再也受不了那个老宅子时,我想让她搬来跟我住,但她没来。她选择那套该死的五星级牢房,就为了躲开媒体。是他们把她逼到那儿去的。他们也要负责!”
斯特莱克想起迪比·马克的话:该死的媒体把她逼出了那扇窗。
“她带我去见识过那地方。伦敦上流社会住宅区,到处都是有钱的俄国人和阿拉伯人,还有像弗雷迪·贝斯蒂吉那样的混蛋。我对她说,宝贝,你不能住在这里。到处都是大理石。在我们看来,大理石可不漂亮……跟住在自己的坟墓里一样……”
他支吾片刻,接着说道:
“有件该死的事已经困扰她好几个月了。有个人老是跟踪她,还每天凌晨三点往她前门里塞信。邮筒的声音不断将她吵醒。那人在信上说的事把她吓坏了。接着,她跟达菲尔德分了手,搞得狗仔队随时守在她家门外。再然后,她就发现自己所有的电话都被他们窃听了。可她又非出去找那个该死的婊子不可。事态越来越糟,终于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她想要摆脱那一切,找回安全感。我叫她搬来跟我住,但她却买了那个阴森森的坟墓,该死的!
“那里的全天候安保就像一座要塞,所以她才买了那儿。她觉得,这样一来就彻底安全了,任何人都没法再对她下手。
“但她立刻就会讨厌它的。我知道,她一定会。她跟自己喜欢的一切都断了联系。布谷喜欢五光十色和吵吵闹闹。她喜欢走在街上的感觉,喜欢自由的感觉。警察认为是自杀,还有个原因就是窗户打开了。她自己打开了窗户,因为把手上只有她的指纹。但我知道她为什么要开窗。她从来不关窗,就算外面冷得要死也不关。因为她受不了那种死寂,她想听见伦敦。”
索梅声音里的狡猾和讽刺全都消失了。他清了清喉咙,继续说道:
“她想接触到活生生的东西。过去,我们常常说起这事。对我们来说这是件大事。这也是她为什么会跟那个该死的罗谢尔搅到一起的原因,什么‘上帝的恩典’之类的。布谷觉得,要是她不漂亮,或者布里斯托家的那些人没有把她当作一件玩具送给伊薇特收养,她应该就是罗谢尔那个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