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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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特莱克抽着烟,沉浸在回忆里,浑然不觉办公室外天色已经渐渐变得柔和昏暗。最后,他终于挣扎着用一条腿站起来,扶着门把手和玻璃门旁边的护壁板木条,稳住身体,一步步跳出办公室,去查看仍堆在外面的那些箱子。在底下的一个箱子里,他找到舒缓断肢创面灼烧感和刺痛感的膏药。接着,他开始涂涂抹抹,努力修复挎着背包、长时间徒步穿越伦敦造成的伤口。

已是晚上八点,但此刻的天色比两周前的同一时间亮些。斯特莱克坐定时还是大白天。十天来,这已经是他第二次坐进王记中国餐馆。这间餐馆正面是白色的,店门很高,透过窗户可以看见一个名叫“战而必胜”的游乐中心。重新接上义肢非常疼,踩着它从查令十字街上走过来更是雪上加霜。不过,他不屑使用那对也是从盒子里翻出来的灰色金属手杖。那对手杖是他从塞利奥克医院带回来的“纪念品”。

斯特莱克一边用一只手吃新加坡炒米粉一边检查着卢拉·兰德里的笔记本电脑。电脑放在桌上,翻盖已经打开,旁边摆着啤酒。暗粉红色的电脑外壳上画着盛开的樱花。斯特莱克浑然不觉块头庞大、毛发浓密的自己伏在这个显然是女士专用的漂亮粉红色装置前,形成了一幅多么不协调的画面。不过,旁边那两个穿黑T恤的服务生倒是乐得咯咯直笑。

“费德里科,最近怎么样?”八点半,一个皮肤苍白、头发蓬乱的小伙子问道。这家伙刚来就一屁股坐到斯特莱克对面。他穿着牛仔裤和一件极具迷幻风格的T恤,脚上蹬着匡威运动鞋,身上还挂着个皮包,两根带子交叉在胸前。

“越来越糟了。”斯特莱克咕哝道,“你呢?要来一杯吗?”

“嗯,给我来杯拉格啤酒。”

斯特莱克为客人点了酒。这个他早已习惯的人叫斯潘纳。至于他为何会习惯他,时隔太久,没法再想得起个中缘由。斯潘纳有计算机一级学位,景况要比衣服所示的好得多。

“我不饿,下班时才吃了个汉堡。”斯潘纳盯着菜单,跟服务员加了一句,“我可以来份汤。馄饨汤吧,谢谢。”他又说,“费德,这电脑是你选的啊?有意思。”

“不是我的。”斯特莱克说。

“跟那件事有关,是吗?”

“嗯。”

斯特莱克把电脑转向斯潘纳。后者带着一种好奇又有些轻蔑的眼光审视着这台设备。对他来说,科技并非不可避免的灾祸,而是生活的本质。

“垃圾。”斯潘纳快活地说,“费德,这么久你躲哪儿去了啊?大家都担心死了。”

“他们真好。”斯特莱克含着满嘴的米粉说,“不过,没必要。”

“几天前,我跟尼克和艾尔莎他们几个在一起。那天晚上的话题全都是你。他们都说你转到地下去了。啊,太棒了!”看到汤到了,他高兴地叫了一声,“没错,他们给你的公寓打电话,却不断地被转到答录机上。艾尔莎认为,你的麻烦一定跟女人有关。”

斯特莱克现在觉得,通过这个无忧无虑的斯潘纳让朋友们知道自己感情破裂,或许是最好的办法。斯潘纳是斯特莱克一个老朋友的弟弟。对斯特莱克跟夏洛特那段坎坷的情路,他不仅几乎一无所知,还毫无兴趣。鉴于面对面的同情和事后检讨都是斯特莱克很不喜欢的事,而且他也不想一直隐瞒已经跟夏洛特分手的事实,所以,他承认埃尔莎说得对。她的确料事如神,一语中的。他还说,从此以后,朋友们最好不要再往夏洛特的公寓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