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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觉得威尔逊当杀手怎么样?”斯特莱克问警察。
“很差劲。”沃德尔回答,“他的速度没那么快,能够先从一楼跑到四楼,再从四楼跑到一楼去见唐姿·贝斯蒂吉。告诉你吧,他的简历纯粹是胡说八道。人家雇他是因为他当过警察,其实他跟警察一点关系都没有。”
“很有意思。那他以前是干什么的?”
“他到处给人家当保安,干了很多年。他承认为了得到第一份工作,他撒了谎,大约是十年前的事。后来就将错就错,没改过简历。”
“他好像很喜欢兰德里。”
“是的。他比看上去要老得多。”沃德尔答非所问地说,“他已经当爷爷了。他们不像我们这样相貌跟年龄相符,对吧,那些非裔加勒比人?我还以为他的年纪跟你差不多呢。”斯特莱克心不在焉地想,不知道自己在沃德尔眼中是多大年纪。
“法医检查兰德里的公寓了吗?”
“是的。”沃德尔回答,“但是这完全是因为上级想让案子办得无可指摘。其实在头二十四小时内,我们就知道绝对是自杀。不过我们还是非常用心地调查了一番,因为他妈的全世界都在看着。”
沃德尔的得意之情溢于言表。
“那天早上,清洁工已经打扫完了整栋楼——那个波兰姑娘非常性感,英语很烂,但是工作一丝不苟,到处都抹得一尘不染——所以那天的指纹非常清晰。没有发现任何异常。”
“那里有威尔逊的指纹,可能是因为兰德里坠楼后,他进去检查了一下?”“是的,但是没有任何可疑的地方。”
“那么根据你的说法,兰德里坠楼时,整栋楼里只有三个人。迪比·马克本来也应该在那里的,但是……”
“……他从机场直接去了一家夜总会,对。”沃德尔再次情不自禁地咧嘴一笑,“兰德里死后第二天,我在克拉里兹酒店找迪比谈了话。是个大块头,跟你一样。”沃德尔瞥了斯特莱克魁梧的身板一眼,“不过比你强壮。”斯特莱克没有反驳。“果然像是混过黑社会的。他在洛杉矶坐过牢,差点没拿到进入英国的签证。
“他有很多随从。”沃德尔继续说,“都在那个房间里。那些人手上戴满戒指,脖子上刺着文身。不过就数他的块头最大。要是在胡同里遇见他,你肯定会觉得非常害怕。但是他比他妈的贝斯蒂吉礼貌多了。他问我要是不带枪,我会怎么做警察的工作。”
警察笑容满面。斯特莱克不禁得出下面的结论:和基兰·科洛瓦斯·琼斯一样,伦敦警察厅刑事侦缉部的埃里克·沃德尔也是追星族。
“我跟他没谈多久,因为他刚下飞机,而且一步也没走进过‘肯蒂格恩花园’。没什么可疑的。最后,我让他在他的最新专辑上签名送给我。”沃德尔像是情不自禁地补充道,“这使一屋子的人乐得不行。他很爽快地签了。我老婆想把那张专辑放到‘易趣’网上拍卖,但是我舍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