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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然,在科幻小说的历史中也有许多垃圾作品,它们多半具有内容相似的故事结构,新瓶装旧酒,毫无新意。但是,这也未必会产生糟糕的作品——经典的科幻电影《禁忌星球》就是一个绝佳的例子,故事的情节模仿了莎士比亚的《暴风雨》。但是,科幻小说给我们机会去思考人类(或者非人类)面对的潜在机遇。
除了漫画和好莱坞电影中的宇宙飞船和射线枪,科幻小说还有更多的表现形式。不可否认,这些新鲜的科技(特别是对年轻的读者来说)是最为吸引眼球的元素。把科幻小说中的想象和现实结合在一起往往会特别引人入胜,如《黑客帝国》和人工智能,不仅审视现在已经存在的科技,而且还思考了这些科技对未来产生的可能影响。结果往往既怪诞,又有趣——我们可能永远不会面对《星际迷航》里的反派博格人,但是现在市面上确实已经可以找到遥控甲虫和机械蟑螂了。真实出现的物品和科幻小说中的对应物往往各有所长,很难说孰优孰劣。比如,苹果手机的声控系统Siri可能比不上《2001太空漫游》里的超级计算机Hal有智慧,但是声控系统Siri只需一部手机就能容纳,而超级计算机Hal却要占用一幢房子的空间。
我把科幻小说当作写作素材和灵感来源,所以我觉得我应该试着定义什么是科幻小说。关于空间旅行或者去神奇的地方探险的想法(比如爱尔兰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1726年的著作《格列佛游记》)已经存在了数百年,事实上,这一说法可能会有争议,因为荷马的《奥德赛》也是在描述类似的想象。这些作品和科幻小说相似,但本质却不同。虽然这些作品都是基于“如果……会怎样”的理念,但是科幻小说需要一切情节在物理上可行,哪怕是一些常见于科幻小说中的、仅存在于想象中的物理现象,比如超光速。
在玛丽·戈德温的哥特式小说《弗兰肯斯坦》(当开始构思这个故事的时候,她还没有和浪漫主义诗人雪莱结婚)里,也包含浓厚的科幻色彩,但是科幻小说真正的诞生还是在威尔斯和凡尔纳那个年代。那会儿,他们写的故事被称作“科学浪漫小说”。直到20世纪二三十年代,“科幻小说”这个词才被首次使用,成为它现在的说法,原来是由科幻通俗读物出版先驱雨果·根斯巴克发明的别扭的混搭拼写“scientifiction”。根斯巴克这样定义它:“引人入胜的浪漫主义文学,加上科学事实和诗意的意象……不仅仅是引人入胜的精彩故事——它们也有教育意义,提供知识……”
虽然根斯巴克对科幻小说的教育意义有固执守旧的观点,但是这些通俗读物很快就由教条的科普内容转变成了广为人知的娱乐、惊悚、恐怖故事——唯一不变的就是里面包涵的科学概念。科幻小说的一个现代定义可能类似“以科学和技术作为背景前提,用于探寻人类(或非人类)行为的故事”。虽然科幻小说帮助人们产生新想法和发明新科技,但是科学本身并不是最终目的。说到底,好的科幻小说的核心是人。
由于罗伯特·海因莱因的扛鼎之作《星船伞兵》的存在,乔·霍尔德曼的小说《千年战争》基本已经被人遗忘了。但是,霍尔德曼的书确实包涵了有趣的科学知识,当飞船速度接近光速的时候,时间就会变慢。但是,故事的核心是,在宇宙深处工作的人们完成任务回到地球后,发现他们认识和挚爱的人已经衰老、去世之后的心理变化。20世纪80年代模仿《星球大战》的电视剧《太空堡垒卡拉狄加》素材陈旧,但其最新的翻拍版本却更加有趣(甚至有评论说比原版《星球大战》还精彩)。在新版电视剧里,故事的主线不再是宇宙飞船和空战,而是主要人物的心理状态。